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嬰兒打針後死亡 家屬疑醫生打錯針開錯藥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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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1日,虎門鎮發生一起嬰兒就醫後死亡事件。7個多月大的男嬰軒軒,感冒、咳嗽後,家人帶其到虎門太平人民醫院,打針服藥後4個小時,口脣發紫、眼睛翻白,經搶救無效死亡。軒軒的家屬認為,孩子的死可能與醫生打錯針、錯開藥方有關,要求醫院賠償100萬元。醫院否認醫療環節存在問題,建議家屬對孩子屍檢或者走醫療事故責任鑑定程式解決問題。

嬰兒打針後死亡 家屬疑醫生打錯針開錯藥方

目前,虎門鎮相關部門已介入調解。

醫院打針服藥後死亡

來自湖南的塗秀芝和丈夫嚴學亮在虎門打工多年。4年前,夫婦倆生育第一個兒子後,去年又生下了軒軒。

3月31日,軒軒輕微感冒、咳嗽、發熱。當日下午16時40分許,嚴學亮夫婦帶軒軒到虎門太平人民醫院看病。急診部兒科醫生給軒軒做檢查後,給他打了吊針。輸液完後,塗秀芝帶著孩子回家。到晚上21時30分許,塗秀芝給軒軒餵食退燒藥水約5分鐘後,突然發現軒軒口脣發紫、眼睛翻白,呼叫無反應,立刻抱送軒軒到虎門太平人民醫院第四門診部就診。

就診時,接診醫生檢查發現軒軒已無心跳、呼吸,經搶救無效後死亡。

軒軒父親嚴學亮說,醫生給軒軒做身體檢查時,在未做皮試的情況下,盲目下藥,就醫後,不到4小時,軒軒就不幸身亡。軒軒的死與醫生打錯針、錯開藥方有關。他要求主治醫生就治療經過做出合理解釋,同時要求院方賠償死亡賠償金、喪葬費及精神撫慰金費用100萬元。

醫院建議對嬰兒屍檢

3日上午,軒軒數十名家屬在虎門太平人民醫院大廳門前舉紙板、拉條幅、燒紙錢,向醫院討說法。

在家屬提供的病歷和藥單上,顯示有靜滴“生理鹽水+頭孢甲肟”及口服藥“地氯雷定混懸劑霧化吸入”等字樣。

對於死者家屬的質疑,虎門太平人民醫院醫務科相關負責人迴應稱,根據患兒的臨床表現,診斷為"喘息性支氣管炎",用藥、用法、用量符合診療規範。

“經專家臨床初步推測,患兒死亡可能有三種原因:患兒返流窒息致心跳呼吸驟停;隱匿性先生性疾病;爆發型腦幹腦炎。”這位負責人認為,家屬要求賠償100萬元,目前沒有法律依據。他建議家屬走合理合法途徑,對孩子進行屍檢或者走醫療事故責任鑑定程式,責任明確後,醫院同意承擔該承擔的責任。

事發後,虎門鎮政府維穩辦、衛生辦、鎮衛監所及醫院相關部門領導多次與家屬進行協商,但至今未達成一致。